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易班建设与发展中心《关于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暨“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川教易班函〔2018〕6 号)文件精神,现将选拔推荐评选“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全校所有辅导员及学生处、团委从事学生工作的青年教师,名额1人。
二、评选条件
1、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四个相统一”等好老师标准,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在教书育人,传道授业中有突出事迹。
2、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业绩突出。
3、紧跟新时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能运用新媒体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新媒体公众号在学生中有一定影响力。
三、评选办法
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公开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学生处集体讨论决定后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材料交付方式
请有意愿申报的青年教师填写附件1,并附上支撑材料复印件,在5月10日上午11点之前,将电子及文稿一并交给学生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科黄婧老师。
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8.05.08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