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宿舍党员工作站成立于2009年11月,是在党委学生工作处(部)领导下,由学生处宿管科直接指导,立足于学生宿舍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工作站的工作提总体要求,决定有关重要事项,对工作站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工作站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为工作站的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三条 工作站的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的基本方针,弘扬党的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道路,关心广大同学们的宿舍安全情况,提出对宿舍的合理性建议,以及向学生处宿管科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及建议,架好学校管理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桥梁。
(二)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修订)》,严格对学生公寓(寝室)内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检查。努力积极的配合学校、宿舍管理科对学生公寓的全面管理。
(三)配合学生宿管科,进行学生公寓文化创建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党员工作站作协助宿管科工作,始终坚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落实行动,为校园宿舍安全建设和校园宿舍文化建设服务;始终坚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秉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打造具有内江师范学院特色的学生宿舍党员工作站。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
第一条 学生宿舍党员工作站负责人六人,设站长、副站长各一人,四个部门分别设一名部长。包括工作组、秘书处、宣传部、督察部。各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一)工作组: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积极投身于义务服务活动。例如张贴海报公式及其通知;党站成员资料、聘书的整理;站内考勤表以及检查表的制作;借还各个活动所需的物质、布置各种会场;常规安全检查以及协助各部门工作的开展等。
(二)宣传部:开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及研讨活动。例如会议和各个活动拍照;撰写新闻;活动简报、海报、桌布的制作;常规安全检查以及协助各部门工作的开展。
(三)督察部:活动和例会消息通知;党员工作站内部考勤;活动策划的撰写;常规安全检查以及协助各部门工作的开展。
(四)秘书处:制作无课表和各种活动表格;记录并整理会议内容;撰写工作简报和工作总结;常规安全检查以及协助各部门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党员工作站全体志愿者必须履行如下义务
(一)实践党站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二)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端正言行,充分发挥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学生生活苑区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主动帮助周围生活、学习、就业有困难的同学,耐心帮助同学解决各种困难。
(四)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委学生工作处(部)关于学生宿舍党建、日常工作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维护良好的宿舍秩序,为建设和谐文明的宿舍氛围而不懈努力。
(五)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同学心声。
(六)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工作站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工作站荣誉。
(七)按时参加工作站计划规定和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服从组织安排,按时保质完成全体成员会议布置的任务。
第二条 工作站全体志愿者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工作站全体志愿者的日常工作行使监督权。
(二)对工作站全体志愿者提出建议的权利。
(三)认为工作站的决定有错误时,在保证执行的前提下,有向学生宿舍站负责人反映的权利。
(四)在站内任职期间表现优异者,有申请“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宿舍党员工作站优秀志愿者”称号的权利。
第四章 任职条件和产生程序
第一条 学生宿舍党员工作站全体成员均为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志愿者。
第二条 产生程序
(一)志愿者产生程序
党员工作站通过每年招新招收新成员。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三个环节,笔试、面试择优录取并上报宿管科老师审批,审批结果在公示栏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师生可提出异议,经查确有问题则不予任用。公示后无任何问题进入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无任何问题则正式聘用为学生宿舍党员工作站正式成员。
(二)负责人产生程序
党员工作站负责人在老志愿者中选拔产生,通过报名、笔试、培训、最终面试四个环节,笔试、面试择优录取并上报宿管科老师审批,审批结果在公示栏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师生可提出异议,经查确有问题则不予任用。公示后无任何问题进入为期五个月的培训期,培训期结束后通过最终面试选拔,最终面试选拔后无任何问题则正式聘用为学生宿舍党员工作站负责人。
第三条 任职条件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2. 热爱党站工作,对党员工作站有着深厚的感情,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在立足于宿舍的基础上能够组织相应的活动,对我校党员工作站的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并能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3. 有团队精神,善于合作,敢于竞争,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品质。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工作勤奋,具有实干精神,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行为文明,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未受任何处分。
5. 在同学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党站内各项工作和活动,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五章 工作制度与工作纪律
第一条 工作制度
(一)站长、副站长为核心,主持工作站的各项工作,负责制定新学期工作站的工作计划及安排有关事宜。以月为大单位以周为小单位制定本学期相应工作计划表并应以月为单位做好相关总结工作。
(二)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站长、副站长及各部门负责人总结上一月工作情况,针对下一月活动进行工作布置。
(三)站长副站长负责督促和监督工作站各部工作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四)工作站各部在活动安排之前应向站长与副站长递交活动策划案,由站长副站长审议通过后方可举行活动。活动完成之后,递交工作总结,站长副站长对其进行评议。
(五)常规安全工作检查主要为检查违规电器、寝室饲养宠物、私设小卖部等行为,全站人员在检查寝室时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准徇私舞弊;在检查时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与被检查寝室同学发生矛盾冲突,不得随意翻动寝室同学物品,若有明显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能让本寝室同学稍作挪动或得到本寝室同学允许后再稍作挪动;查到有同学使用大功率电器,需按表格登记相关信息并没收大功率电器;若拒交大功率电器则登记为“拒交”;若被抽查到大功率电器而寝室拒绝开门则记为“拒检”;若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同学拒绝签字则记为“拒签”并告知该寝室同学“拒签”的后果是通报全寝室。
第二条 请假制度
(一)请假者必须出具亲自书写并签名的请假条,其它请假方式均为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二)请假条必须经部长签字同意后方为有效。
(三)请假条应由请假者本人递交督察部部长。
(四)副站长必须向站长请假,站长必须向学工部宿管科老师请假,同意后为有效。
(五)请假条由督察部存档保管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第三条 例会制度
(一)例会实行签到制。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或活动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二)无故缺席者(含请假无效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除名,例会迟到三次劝其退出党员工作站。
(三)例会由站长主持,站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则由副站长主持。
(四)例会纪律: 例会开始前各志愿者应提前五分钟到达会场,站长、副站长、各部部长应提前三十分钟到达会场召开负责人会议讨论工作站活动计划、相关决策、总结、人员管理职能协调等;站长、副站长、各部部长及各位志愿者应携带笔记本、笔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例会开始时应将手机调为静音,严禁在会议上玩手机、睡觉等,一旦发现视为缺席例会。
(五)例会流程:
1.会议开始前由督察部清点本次会议出席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
2.由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主持会议;
3.副站长及各部门负责人总结上一周工作情况,针对下一周活动进行工作布置;
4.宿管科老师总结工作并布置相应学期工作安排;
5.各部长总结上周工作、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最后副站长、站长做全站工作总结并布置下一周工作;
6.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全体有序退出会场;
7.各部门轮值清理打扫会场并关好门窗、灯具、多媒体等;
8.各志愿者上传会议记录至通知群相册。
第四条 值班制度
(一)工作站办公室每天(周五、周六除外)设值班人员,负责接待来访同学,收集同学反映的各项问题。
(二)工作站成员在办公期间有维护办公室内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工作站财物不得随意外借他人。
(三)工作站将不定期举行相关知识讲座、经验交流等各项活动,工作站全体成员均应积极参与。
第五条 工作证使用制度
1.党员工作站成员所有均发予工作证,如有损坏、丢失必须向工作组申请自费补办;
2.工作证是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和重要标志,所有成员务必妥善保管,执勤或执行任务时必须按规定佩带工作证;
3.工作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用于工作之外的其他用途,如发现转借他人使用或用于工作之外的其他用途 将接受相关条例处罚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4.凡退出党员工作站的成员应立即交回工作证。
第六章 志愿者考核评优
第一条 为总结工作站的工作经验,鼓励创新,激励志愿者工作,引导广大学生党员积极参与工作站的活动,在实践中提升党性,提高修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每年进行一次“优秀部门”、“学生宿舍党员工作站先进个人”的评选,并予以奖励和表彰。
第二条 志愿者考核标准
一、管理形式
(一)考核对象: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宿舍党员工作站全体志愿者
(二)考核办法:
1.考勤由督察部志愿者负责平时考勤的记录。
2.工作表现一项采用负责人民主集中的考核办法。
二、管理细则
(一)考勤
会议考勤
常规会议及部门活动:志愿者成员无故缺席、耍手机、睡觉、迟到、早退、会上不带笔和本、扰乱纪律等记录一次,事假、病假须向站长和部长提前请假并告知督察部点名人员。(该项由督察部部长负责记录)
2.值班考勤
①办公室值班:值班人员迟到一次向部长解释说明,无故未到一次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②成员在值班期间工作散漫,有工作失误(如漏记当天重要工作事宜、遗失物品等)者需承担后果并书面说明情况。
(二)工作表现(此项由负责人民主打分评定)
1.由站内会议下达的安排部署的工作思路、工作原则及工作计划,各部未能按时完成,延误工作进展,部长及成员每人扣2分。
2.要求上交的各种书面材料未能按时上交,部长扣2分。活动前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包括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
3.成员开展工作时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合理安排等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4.成员不重视本职工作、工作懈怠的扣3分。
5.在组织、执行工作中有特色且成绩突出者加2分。
6.在工作中有预见性和创造性,具有超前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模式者加2分。
7.成员由于自身穿着、言语、行动等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8.成员在非工作时间为私利佩带工作证从事与党站无关的活动1次扣2分。
9.活动借用、归还物品时未填写登记表,扣1分;活动后成员未将帐篷、展板等及时归还,每人扣1分。
10.某成员为其部门帮忙,1人1次为该成员加1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此项每学期公布并说明打分依据,按各月的总分评出学期成员的成绩,成绩最低者实行末位淘汰制,各项成绩最高者优先推荐优秀干部评比。一学年把两学期成绩汇总,总分作为换届选举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奖惩制度
(一)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方法。表扬和奖励分为:通报表扬、颁发奖状、荣誉证书等。表现突出的干事可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二)对犯有错误的成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如下几种:通报批评、上报宿管科老师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例会经常迟到或旷会的成员、无故不执行工作站分配各项任务的成员工作站有权对其作出退站处理。解聘学生志愿者、志愿者由站长、副站长、部长讨论协商并提交宿管部老师审议。
(四)成员不得不经申请随意以工作站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凡故意损害本工作站的名誉和权益或以工作站的名义对外做违法违纪活动的成员对其作出相应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五)对犯错误的成员热情帮助,严格要求,处理时持谨慎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适当处理。处理结论本人有权知道,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工作站有责任进行复查。
学生宿舍党员工作站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