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高
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及主管部门:
2020 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
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学生资助要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
作用,必须全面提升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切实做到有人管、
有人做,对象准、底数清,发放快、宣传好,打通全方位帮扶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最后一公里。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全
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助力脱贫攻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压实管理责任。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
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助力脱贫攻坚、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人民群众
教育获得感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要进一步完善各级学生资助管理责任体系,强化校长负责制,形
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资助管理部门牵头落实、
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监管不缺位。
(二)落实管理人员。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通过
内部调剂等方式配足配强管理人员,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有人干、
干得好。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或内设机
构,归口管理各学段学生资助项目,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幼儿
园、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指定学生资助专门机构,配备相
应管理人员。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设立学生资助专门机构,
根据学校规模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高等学校按照《四川省教育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
知》(川教函〔2019〕473 号)等要求,健全管理机构,配齐管
理人员。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设立或明确相关机构
归口管理技工院校学生资助项目,配备相应管理人员。
二、全面推进精准资助
(一)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
实《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 3 —
〔2019〕274 号),结合实际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完善认定标准,规范认定流程。要加强部门协同,完善评审程序,
通过摸底调查、数据比对、实地走访、民主评议等方式,做到精
准认定不漏不错,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另一方面,
要切实避免“大水漫灌”式资助方式,不能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纳入资助范围。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
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作为“困
中之困”,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或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
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比对下发的名单基础上开展摸排核实,建
立健全学生信息台账。要重点关注因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的学生,及时将其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二)精准分配学生资助名额。各地各校要在精准认定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基础上,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分配学生资助名额,不
得采取“以学校为单位,以学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一分了之”
的简单做法。助困类学生资助名额,要向贫困地区、农村地区、
边远地区学校、民族院校及农林水地矿油核等特殊专业适当倾
斜。奖优类学生资助名额,要向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及农林水地
矿油核等特殊专业适当倾斜。加强政策执行跟踪评估,学生资助
名额用不完的地区,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财政部门,不得用中央和省级资金抵减本级应承担资
金。
(三)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各地各校要统筹运用国家资助、
地方资助、校内资助及社会资助,细化帮扶措施,优化帮扶方式,
科学合理确定国家助学金等分档资助标准,构建“互通互补、无
缝衔接、有效覆盖”的资助体系,实现帮扶力度精准。要落实脱
贫攻坚政策要求,优化简化办理流程,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
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家庭经济困
难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全部及时获得相应资助。对未申请或
放弃申请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细化工
作措施,一对一主动给予关怀帮扶,切实保障其正常学习生活需
求。要建立健全“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四)精准发放资助资金。各地各校要完善学生资助资金管
理办法,规范资金发放方式,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减免学杂
费(保教费)类资助,对象明确的应采取直接减免的方式,在学
生入学时兑现到位,不得“一边免费、一边收费”;奖学金、助
学金、生活费等奖助类资金,按照相关规定方式及时足额发放,
按学期发放的最迟必须在春季 6 月底前、秋季 12 月底前分别发
放到位。各地要积极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来集中发放学生
资助资金。疫情期间,涉及学杂费(保教费)减免的政策,要按
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符合条件且产生学杂费(保教费)的学生,
按照现行政策据实减免,减免额度不得超过实际产生的学杂费
(保教费)额度。受疫情影响未开学复课的学校(幼儿园),各
地可按照现行政策标准先行预拨减免经费,待 2020 年底再行结
算。
三、强力推进规范管理
(一)完善管理制度。各地各校要按照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监管责任、资助程序、资金管理、信息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六
个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完善相关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体系,
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问题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策宣
传、名额分配、对象认定、资金发放、结余资金清算、档案留存
等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学生资助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二)强化信息系统应用。2020 年是全国“学生资助数据
质量提升年”。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学校 100%纳入系统管理、
资助项目 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信息 100%准确填报”工作要
求,强力推进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应用,加快提升学生资
助系统数据质量。要同步做好学校组织机构信息更新上报、学籍
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等工作,为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基
础数据支撑。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和学生个人信息保护等管理制
度,确保信息安全。
(三)规范档案管理。学生资助档案原则上纳入本单位档案
管理目录,依照相关规定统筹管理。各地各校要把规范档案管理
作为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完善分类管理办
法,明确档案资料项目类别、装订规范、保管期限、销毁流程、
责任追踪等具体要求,落实专门人员,设立专门保管场所。
(四)强化监督考核。各地各校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学生资
助问题全面排查治理,强化审计监督,加强投诉举报受理,防范
学生资助廉洁风险,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健全督办、
约谈、通报、问责工作机制,重点解决资金安排不足额、资金拨
付不及时、资格审查不严格、认定对象不精准、资金管理不规范
等突出问题。把学生资助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和教育
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内容。
四、持续加强宣传和育人
(一)全覆盖强化政策宣传。各地各校要把握招生、入学、
就业、寒暑假等时机节点,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
生资助政策宣传。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
统筹运用各种载体,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措施
和实施成效,提高政策知晓率,扩大政策影响。学校是宣传主阵
地,要充分利用公示栏、给家长的一封信、班会、校会、校园广
播等载体,面向全体师生及学生家长反复开展宣传宣讲。要通过
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等方式,加大下一学段学生资助
政策宣传力度,解除毕业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长的后顾之
忧。要加强防诈骗警示教育,让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
防范电信诈骗、套路贷、回租贷等陷阱。政策宣传要注重简明扼
要、通俗易懂,方便群众理解记忆、口口相传。
(二)全过程强化信息公开。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学生
资助相关信息,督促指导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学校要在校园
内相对固定的醒目位置和校园网站设置学生资助信息专用公示
栏,主动规范公开三类学生资助信息。事前公开学生资助政策内
容,包括学生资助范围、对象、标准、申请办理流程、评定办法、
投诉举报渠道等;事中公开学生资助申请办理情况,包括评定工
作人员、评定工作开展情况、拟受助学生名单等;事后公开学生
资助落实情况,包括受助学生名单、资金兑现情况、实施成效等。
各地各校要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
受监督。要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舆情应对与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积
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强化正面引导。
(三)全方位深化资助育人。各地各校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
任务,在创新理念、鲜明导向、完善机制、优化操作上下功夫,
不断提升资助育人实效。理念上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就业等方面
给予更多关怀和帮助,促进全面成长成才。导向上树立标杆榜样,
加强正面典型宣传,以身边人的先进事迹教育人、影响人。机制
上形成育人合力,做到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教育教学环节
统筹协调,真正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操作
上突出重点,在每个资助项目和环节中融入育人要素,培养学生
感恩意识、诚信意识、社会责任感和自立自强精神。
五、着力建强管理队伍
(一)大力提升能力素质。各地各校要统筹抓好学生资助管
理队伍建设,关心关爱学生资助管理人员成长,畅通其晋职晋级、
评优选先通道。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每年分学段、分层级、多形式开展学生资助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
全员培训,积极推动把学生资助政策及业务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
育内容。加强廉洁从业、道德修养、警醒警示教育,促进管理人
员提高廉洁风险防范意识,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着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乐学善学、干事创业的学生资助管理队
伍。
(二)自觉做到“四个到位”。学生资助管理人员要自觉做
到:用心学习到位,全面掌握学生资助政策及办理流程,成为学
生资助行家里手;耐心宣传到位,拿起手中的“扩音器”,多途
径开展宣传走访,将资助政策普及到家家户户;细心工作到位,
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绝不落下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爱心服务
到位,关爱学生成长,让困难家庭感受到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关怀
和温暖。
(三)自觉做到“五个严禁”。学生资助管理人员要自觉做
到:严禁因任何主观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遗漏;严禁
在资助对象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优亲厚友、拉票、
受贿或设置任何附加条件;严禁公示和泄露受助学生身份证号
码、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隐私信息;严禁
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资助资金;严禁以任何理由
和方式向学生索要资助金或保管学生银行卡。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 四川省财政厅
社会保障厅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