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45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于10月19日在师生活动中心209会议室召开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刘鹏,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卢巍科、蒲蓉及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参会。会议由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刘鹏主持。
卢巍科向各评审委员汇报了自10月8日启动以来我校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前期工作安排、评审要求、评审标准、评审规则、评审机制和开展情况等,并通报了初步评选结果。各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从名额分配、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申请学生基本情况、评选工作创新之处及存在问题等方面对本学院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进行了交流汇报。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对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助金评定工作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
各二级学院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把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从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家庭经济情况等方面对参评学生进行了全面评定,确保了评审对象的产生符合政策要求。尤其是高度重视全国资助系统七类重点保障人群、退役士兵及退役复学学生,并将其列为重点资助对象,切实做到了“应助尽助”。
刘鹏再次强调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强化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资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做好沟通,积极解决学生诉求;三是注重七类特殊困难群体、退役士兵及退役复学学生情况,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做到精准资助;四是提前做好资金发放准备工作,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发放资助资金。
(文/蒲蓉;图/蒲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