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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州助学基金”奖励少数民族大学新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编辑:谭思师   查看:

    各二级学院:

    2001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与四川省教育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书,设立“广州资助四川省民族地区‘扶困助学’专项基金” (以下简称“广州助学基金”)。根据四川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广州助学基金”奖励少数民族大学新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基金〔2020〕34 号),为做好2020年 “广州助学基金”奖励少数民族大学新生工作,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对象及范围

    奖励来自45个深有度贫困县(2019年)(附件1)品学兼优的四川省属师范院校少数民族优秀大学新生(不包括成人类学生、预科生)。少数民族学生是指:本人及父母的常住户口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镇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常住户口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镇,本人在本县(市)初中上学至高中毕业,并在本县(市)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的少数民族学生。

    二、资助标准及人数

    各二级学院按照《内江师范学院2020年“广州助学基金”奖励少数民族大学新生项目奖励名额分配表》(附件2)实施名额分配,奖励资金总额38000元,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共计19名学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和执行学校规章制度,无未解除处分;

    3.必须是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大学生;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必修和选修课程学习成绩无补考记录;

    6.科研成绩、志愿公益服务、社会实践、技能(艺体)特长、创新创造、发展潜力突出。

    四、申请、评审与奖励金发放程序

    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落实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1. 申请资料提交

    学生本人填写《2020年“广州助学基金”奖励少数民族大学新生项目申请表》(附件3),向所在班级提出奖励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广州助学基金”奖励少数民族大学新生项目申请表》;

    (2)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

    (3)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学生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5)评选为奖励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个人承诺书(附件4)。

    2. 严格材料审核

    学生所在班级、院系、学校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相关申请材料。受奖励的人选必须符合规定范围条件。

    3. 报送申请材料

    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公布奖励名额、奖励大学新生的条件、评选推荐程序等。对受奖励人选必须经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于3月25日前将学生申请资料(包括《2020年 “广州助学基金”奖励少数民族大学新生项目申请表》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原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承诺书》)以及加盖学院鲜章的《2020年“广州助学基金”奖励少数民族大学新生汇总表》(见附件5)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各二级学院受奖励少数民族大学新生的人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为不合格的申请表,各二级学院不再补充替代名额。

    5.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健全评选推荐工作的监督机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防止弄虚作假,对评选推荐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要及时核实、处理。

    五、工作总结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将资金拨付给获奖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对评选推荐工作进行总结。2021年5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学生签字确认的奖励金签领表(附件6)。

    2.工作总结材料,包括评审会议照片及会议记录、学院网页公示截图(可有影像资料及典型受奖励学生的文字材料)

    纸质材料请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13)。电子邮件请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卢巍科老师邮箱634454186@qq.com。联系电话:15708320568;联系人:卢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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