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文件
内师学字〔2020〕15号
内江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学生经济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现将《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经济资助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实施。
内江师范学院
2020年12月1日
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经济资助管理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济资助类别
经济资助包括困难补助、比赛集训补助两类。
二、经济资助对象
因经济困难,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在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参加校外比赛确需集训的学生。
三、经济资助申请条件
(一)因下列原因导致经济困难,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1.学生本人生病住院、遭受意外事故,家庭经济困难;
2.学生本人在校财物遭受损失,影响基本生活;
3.单亲家庭子女且父或母无工作,家庭无其它经济来源;
4.父母均失业,家庭无其它经济来源;
5.冬季缺少基本御寒过冬用品;
6.其它需补助的特殊情况。
(二)因下列原因导致经济特别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可以申请特殊困难补助。
1.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
2.学生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死亡;
3.学生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特殊困难;
4.残疾、孤儿学生;
5.其它特殊困难。
(三)经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同意的校外比赛确需集训并有效开展的,可以申请比赛集训补助。
四、经济资助标准
(一)临时困难补助标准为800元、1200元、1800元。
(二)特殊困难补助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
特殊情况,由学校另行研究,酌情处理,经主管校领导书面批准,可给予更高额度的补助金额。
(三)比赛集训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15、20元三个档次。比赛集训补助天数原则上不超过15天。
五、经济资助申请和发放
(一)经济资助可以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了解学生实际情况的班主任或辅导员,以单位的名义提出申请。随时申请,随时办理。经济资助按以下程序申请和发放:
1.申请流程
临时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由学生或单位提交纸质《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困难补助申请书》(用A4纸书写,见附件1)两份提出申请。
比赛集训补助由集训组织单位提交学校同意参加比赛的纸质比赛文件或通知(用A4纸复印)两份提出申请。
2.审批流程
临时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申请材料先交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再交学生工作部(处)审批。
比赛集训补助申请材料先由活动组织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再交学生工作部(处)审批。
3.经济资助金发放
申请人进入学工系统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或《内江师范学院学生比赛集训补助申请表》以及《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奖励(补助)发放表》并分别打印两份——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计财处打卡发放。
(二)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从事业收入中计提的学生奖助勤基金中列支;比赛集训补助从学生活动费中列支。
六、管理与使用
经济资助录入学工系统,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公开、公平、公正。所有资助均须通过银行卡发放。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经济资助管理办法》(内师学字〔2017〕9号)同时废止。
八、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内江师范学院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