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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内江师范学院优秀学生风采录》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编辑:谭思师   查看:

    关于推荐《内江师范学院优秀学生风采录》候选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迎接学校本科审核性评估工作,充分展现我校优秀学生的精神风貌,弘扬“团结奋进、负重自强”内师精神,激励广大学生认真学习、追求卓越,学校决定编印《内江师范学院优秀学生风采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2.曾获国家奖学金或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积极向上,具有榜样作用;

    3.具备以下表现者优先推荐:

    1)学术科研能力突出,曾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参与省级及以上课题、在全国学术科研类竞赛获奖者;

    2)文化、艺术、体育才能突出,曾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奖者;

    3)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曾受省级及以上部门表彰者;

    4)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志愿者活动,作出较大贡献,受到省级及以上部门或社会团体表彰者;

    5)身残志坚,不畏困难,坚持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者;

    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仍积极向上,自信乐观,全面发展者;

    二、推荐学生材料

    1.个人简介:2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院系、专业、获奖情况及个人座右铭。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限校级及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同时在个人简介后附上联系电话。

    2.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字数2000左右。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相同;文章内容要求材料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学生的突出表现,以及在大学学习过程中的体会和感悟,主题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避免材料简单堆砌。

    3.师长点评:100字左右,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辅导员或班主任对其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职务、职称、姓名等。

    4.生活照:材料附两张学生本人的近期生活照(JPG格式,务必清晰,半身近照为宜,拒收自拍照片,并以“学院+学生姓名”进行命名,不小于1M)。

    5.每位学生材料单独存放一个文件夹,请勿将图片放于Word文档内。

    三、报送时间

    请每个二级学院按照上述要求推荐2-3名优秀学生作为《内江师范学院优秀学生风采录》候选人,并以学院为单位,于53日前发送电子版材料至学生处刘小波老师办公自动化。

     

    附件:优秀学生风采录个人事迹材料范文(仅作参考,切勿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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