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行为量化测评办法
内师学字〔2008〕22号
为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文明素质,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客观、公正、公平地评价学生行为表现,为学生奖学金评定、荣誉称号评定等提供依据,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量化评分办法的原则
1、方向性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向。
2、发展性原则:全面动态地看待学生。
3、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4、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量化测评的对象
量化测评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就读本、专科大学生。
三、量化测评的内容
学生行为量化测评的内容包括:
思想政治表现、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学习表现、身心健康和宿舍内务等方面。
四、量化测评的标准和加减分标准
见附表1:《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行为量化测评表》
五、量化测评的机构
1、学生行为量化测评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和部署,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监督和指导,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各教学院成立学生行为量化测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学生代表组成,负责领导和安排本学院的测评工作,协调和处理各班反映的问题。
3、各班由班委、团支部有关干部和部分同学代表组成量化评分小组,负责对全班同学进行量化评分,并将结果交班主任和教学院学生办公室审核。
六、量化测评的程序
1、学生行为量化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学期初,学生应根据行为量化评分标准对本人上一学期的行为表现在网上进行实事求是的自评,并提交。
2、各班在班主任在网上收齐全班学生的自评总结后,应及时主持召开由班委、团支部有关干部和部分同学组成量化评分小组会议,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全班同学的行为表现进行量化评分,并审核学生自评加减分项目是否真实和准确。评定审核后将结果提交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各班学生行为量化测评无误后,提交校学生处审核。
4、各班班主任负责将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行为量化测评结果通知本人和家长。
5、每一学期学生行为量化测评开始时,每一学生均可以在网上及时看到本人和全班其他学生的测评详细情况。
七、量化评分结果的运用
1、量化评分结果作为学校学生奖学金和学生荣誉称号评定的基本依据。
2、量化评分结果作为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3、用于其他奖励、荣誉评定时参考。
八、有关说明
1、学生行为量化分计算:学生行为量化分=60分(基准分)+学生行为量化测评成绩×40%+加减分(为自评项目)。
2、测评项目分值:政治思想表现15分,道德修养15分,遵纪守法20分,学习表现20分,身心健康15分,宿舍内务15分。
3、测评标准档次划分:测评标准每项包括A、B、C三档,A档为优秀,B档为合格,C档为不合格。测评标准描述为AC档,居于AC之间为B档。分值为20分的,A档20-14分,B档13-6分,C档5-1分。分值为15分的,A档15-11分,B档10-5分,C档4-1分。
4、各系将评定结果一式三份交(寄)学生本人、家长和存档。
5、本办法从2008年9月1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原《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附表1:
量化测评附件一.doc